1、減值損失一經計提不得轉回。
2、
一、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
1、資產可收回金額確定后,低于賬面價值,減記至可收回金額,減記金額確認資產減值損失,計入當期損益,同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
2、確認后,減值資產的折舊或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,以使該資產在剩余使用壽命內,系統分攤調整后的資產賬面價值(扣除預計凈殘值)
3、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,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,以前期間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,需要等資產處置時才可轉出。
減值準備可轉回的:存貨、債權投資、貸款和應收款項、其他債權投資--未來現金流量現值、遞延所有稅資產。
資產類型--減值后計量基礎
存貨---可變現凈值
商譽--可收回金額=(預計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孰高
其他債權投資--未來現金流量現值
其他權益工具投資-不計提減值,不計提
遞延所得稅資產--未來應納稅所得額
借:資產減值損失
貸:固定資產減值準備
無形資產減值準備
投資性房地產
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等
固定資產(在建工程視同固定資產)、投資性房地產(成本模式)、長期股權投資、無形資產,計提減值不可以轉回。
資產減值損失的額確認
1:損失確認以后折舊與攤銷要在未來期間做出調整。再剩余期間內合理的分派。
2:以后期間不得轉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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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節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預計
一、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
1.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,減記得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,計入當期損益,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
2.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后,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在未來期間調整,以使該資產在剩余使用壽命內,系統地分攤調整后的資產賬面減值(扣除預計凈殘值)
3.資產減值損失已經確認,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。以前期間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,需要等到資產處置時才可轉出。
【小結】各類資產相關減值是否可以轉回梳理表
資產類別—減值后計量基礎—可否轉回
固定資產-可收回金額-否
投資性房地產(成本模式)-可收回金額-否
長投-可收回金額-否
無形資產-可收回金額-否
商譽-可收回金額-否
存貨-可變現凈值-可
債權投資-未來現金流量現值-可
貸款和應收款項-未來現金流量現值-可
其他債券投資-未來現金流量現值-可
其他權益工具投資-不計提減值-不計提減值
遞延所得稅資產-未來應納稅所得額-可
二、賬務處理
借:資產減值損失(損益類科目)
貸:固定資產減值準備
? ?無形資產減值準備
? ?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
? ?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
【例題】
2010年,船舶賬面價值3.2億,可收回2.193億。可收回低于賬面1.007億。
借:資產減值損失-固定資產-船舶 1.007
貸: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.007
?
梳理表:
資產類別??減值后計量基礎???減值是否可以轉回